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办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以及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所需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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