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 第十二条 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 第十二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所得和为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的财物一律没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