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

第二十二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 第二十二条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不受影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