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 第二十二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 第二十二条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不受影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