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