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鼓励在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选用适宜村镇建设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新型建筑技术和材料,开发、推广和应用建筑产业化部品部件及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