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航空护林工作,并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