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预防 第二十条 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预防 第二十条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电台、电子监控等器材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