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三十七条 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开展防灾减灾培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和行业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