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三十六条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三十六条 鼓励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建设,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避难场所和其他人力、物力支持。
鼓励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应急演练和灾害救援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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