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与取用水管理

第二十七条

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与取用水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城乡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统一管理,保障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水量和水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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