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口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重庆市港口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港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