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教育。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