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特殊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特殊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氨制冷压力容器、氨制冷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当在使用场所配备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