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九条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停办、关闭矿山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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