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对非法增加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负担的,比照本条例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