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