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重庆市禁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鼓励禁毒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和志愿服务组织给予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