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统计调查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统计调查 第二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保密的以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