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接受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发展医学科学事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