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市邮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规范邮政市场秩序,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邮政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