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