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
未分类

第三十二条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 未分类 第三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本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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