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重要军工设施通过划定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实施保护。无法划定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的重要军工设施,依照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实施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5-05-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