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二章 立法计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 第九条 金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二章 立法计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 第九条 编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