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撤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应当依法为被撤销的金融机构保守秘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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