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0-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