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铁路建设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铁路建设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8-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