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第二章 移民安置

第二十八条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第二章 移民安置 第二十八条 三峡工程建设,应当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重点保护、重点发掘”的原则,做好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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