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 未分类 第五条 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 未分类 第五条 卫生、农业(畜牧)部门对人畜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防止蔓延。 ## 第三章 传染源管理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