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四章 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四章 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船舶修造、水上拆解的地点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