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十五条

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倡导下列文明行为:
(一)崇尚节俭,举办婚宴、寿宴、乔迁宴、弥月宴、升学宴等注重文明内涵,喜事简办;
(二)践行厚养薄葬,绿色殡葬,文明祭奠,环保祭祀;
(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各类邪教组织;崇尚科学,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其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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