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二条
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二条 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方面,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不得乱张贴、涂写、刻画、喷涂及挂置宣传物品;
(二)不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便溺;
(三)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时注意避开他人;
(四)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措施防止传染他人;
(五)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当采取必要有效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尽快就医,自觉遵守有关公共卫生防疫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不得在城市市区内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肥料;
(七)不得在城市市区内违规饲养家禽家畜;
(八)维护公共厕所清洁卫生,不得占用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
(九)餐饮服务单位不乱排厨余污水,确保雨污分流;
(十)其他公共卫生文明行为规范。
(一)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不得乱张贴、涂写、刻画、喷涂及挂置宣传物品;
(二)不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便溺;
(三)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时注意避开他人;
(四)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措施防止传染他人;
(五)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当采取必要有效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尽快就医,自觉遵守有关公共卫生防疫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不得在城市市区内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肥料;
(七)不得在城市市区内违规饲养家禽家畜;
(八)维护公共厕所清洁卫生,不得占用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
(九)餐饮服务单位不乱排厨余污水,确保雨污分流;
(十)其他公共卫生文明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