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关管理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04-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