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 第二章 处理和调解程序 第十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 第二章 处理和调解程序 第十条 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涉及复杂技术问题,需要进行鉴定的,行政执法委员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专业技术鉴定。鉴定意见或者结论需经当事人质证方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1-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