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 第二章 处理和调解程序 第十一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 第二章 处理和调解程序 第十一条 在侵犯布图设计专用权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布图设计专用权启动撤销程序的,行政执法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需要决定是否中止处理程序。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1-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