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十条

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十条 养老服务组织应当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建立信息和服务档案,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