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市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