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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