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崂山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崂山风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崂山景区区域。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其他区域,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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