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