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区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