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须持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施工执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