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本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