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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