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管理组织,是指森林公园开办者或者开办者设立、确定的负责森林公园日常管理的组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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