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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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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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