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青岛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以及相关人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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