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4月8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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