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畜禽屠宰 第十九条 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畜禽屠宰 第十九条 畜禽屠宰厂代宰畜禽的,应当遵守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收费规定。畜禽产品流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