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 第七条 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土地权利登记时,应当查验有关单位、个人提交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